雇主須知
政府法令 | 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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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1 如何防止幫傭、看護工逃跑 ? TOP
  僱主、廠商要善待他們,不刻薄他們。
   
Q02 如何為外籍幫傭、看護工加保 ? TOP
  1. 以雇主個人名義向健保局投保。
2. 向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
3. 不能以公司名義向勞保局投保。
   
Q03 外籍勞工對於何種狀況可重出入境 ? TOP
  外藉勞工工作滿一年,可於次年享有七天的特休假,外勞可選擇在台休假或回自己的國家休假, 如果要返國渡假,一切相關費用如:機票費、接送機費等由外勞自行負擔;但於外勞出境前, 必須先向警察局外事課申請重入境證明,否則將無法再入境。
   
Q04 外籍勞工離境,不再返台 ? TOP
  外勞須於居留證到期前離境。外勞期滿離境或中途解約不再返回台灣. ,於出境前須先辦理完 稅手續。並將所有相關費用結算清楚,以免工人返國後有任何糾紛。
   
Q05 外籍勞工定期體檢應於何時辦理 ? TOP
  外籍勞工入境後應於三日內辦理健康檢查;並於工作滿六個月,十八個月,三十個月之日前後三十日內,實施定期健康 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送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備。
   
Q06 有關外籍勞工之居留證應注意事項有那些 ?TOP
  目前一年辦理一次;外籍勞工於居留期間隨身攜帶有效居留證正本,以備查驗。
   
Q07 被照顧人往生怎麼辦 ?TOP
 

1. 將外藉看護工轉換給別的雇主:舊雇主將核准函、申請人戶口名簿影本,及病患的死亡證 明送到當地就業服務中心公告一天。符合僱用看護工資格 的人來此登記,找到新雇主後,由該中心協調,新舊雇主 同意,外籍看護工就可以為新雇主服務。

2. 可否轉給朋友僱用 ? 若為不具血緣之朋友,則只能透過就業服務中心的公告在進行承接,切記不可私下轉換, 否則將觸犯就業服務法第52條第2款;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將處以6個 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9萬元以下罰金。

   
Q08 雇主應如何防止舊外勞煽動新外勞作出違反工廠規定之事 ?TOP
  1. 在外勞入境時,雇主需加強告知公司之規定及違規的處分。
2. 雇主應明確告知外勞若違反工廠的規定,煽動者也會連帶受處罰,若是嚴重者雇主可將其 遣返。
3. 外勞若違反規定時,必須落實處分,以便新進勞工能確實了解工廠之態度及作法。
4. 雇主應明確告知外勞,煽動者即使未參加違規行動必定會受嚴厲處分。
   
Q09 外籍勞工聘僱關係消滅者於何時可開始辦理 ?TOP
  雇主得於預知外籍勞工解約前六十日期間內,提前申請重新招募及入境簽證許可函。
   
Q10 外勞逃跑後,就業安定費需繼續繳交嗎 ?TOP
 

不需要,若外勞逃跑後,已有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核備外勞逃跑即可不需再繳納就業安定費。

   
Q11 同一家可申請兩名監護工?TOP
  1. 依據勞委會 81 年 8 月 5 日台 (81) 勞職業字第25745號公告之公告事項規定:申請聘 僱外籍監護工之家庭,其中申請聘僱 人數,以一戶聘僱一名為限。

2. 台端如有需要,可依據勞委會 85 年 1 月 10 日外籍勞工審核作業標準字第 020 號函專 案申請。但申請人所提出之具體證明文件 (即診斷書上) 應由診斷醫師載名(並蓋章):『病患癱瘓,需依賴他人24小時日夜輪流照顧。』(巴氏量表評分為零分者)
   
Q12 如果外籍勞工脫逃時應如何?TOP
  1. 外勞於工作期間脫逃,僱主、廠商應於脫逃三日內向欣聯公司通知。
2. 欣聯公司負責向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報案。
3. 脫逃勞工之就業安定費應繳至外勞逃跑日。
4. 如要申請遞補或申請退保證金一定要等到外籍勞外工被警察單位尋獲才可。
   
Q13 外勞入境後護照等應讓其自行保管或雇主代為保管?TOP
  外勞在台期間之護照及居留證等文件正本,雇主應先與外勞溝通,由雇主代為保管,並影印副 本讓外勞隨時帶在身上,因為正本若讓外勞帶在身上怕外勞遺失,且逃跑機率增加,也怕被人 利用去做人頭借錢或其他不法行為,雇主代為保管也算是保護外勞的一種作法。
   
Q14 如何轉換、承接外勞之準備資料?TOP
  1. 外勞轉換部份- :

(一) 廠商轉換外勞準備資料:
1. 廠商申請書須註明原因(關廠歇業、業務緊縮、人數)
2. 公文正本送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科、副本送至本中心
3. 勞委會所發之(核准函、聘僱許可函、外勞名冊)影本各一份
4. 相關文件(關廠─縣市政府所核發證明,業務緊縮─最近二年內公司資產負債表、損 益表、切結書)
5. 原公司三証照
6. 委託書(委託仲介公司)

(二) 監護工轉換準備資料:
1. 轉換申請書
2. 死亡證明書正本、除戶之戶口名簿影本
3. 勞委會所發之(核准函、聘僱許可函、外勞名冊)影本各一份
4. 外勞同意書
5. 委託書(委託仲介公司)

(三) 幫傭轉換準備資料:
1. 轉換申請書
2. 勞委會所發之(核准函、聘僱許可函、外勞名冊)影本各一份
3. 委託書(委託仲介公司)
4. 外勞同意書

2. 外勞承接部份- :

(一) 欲承接工廠外勞準備資料:
1.申請書
2.勞保明細表
3.切結書﹝工廠無外勞者須附﹞
4.公司三証照
5.委託書(委託仲介公司)
6.工廠一年之勞保明細表
7.公司大小章

(二) 欲承接監護工準備資料:
1.申請書
2.身份證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核准函或已向勞委會提出申請之證明或診斷證明書
5.僱主私章
6.委託書(委託仲介公司)

(三) 欲承接幫傭準備資料:
1.申請書
2.身份證影本
3.戶口名簿影本
4.僱主私章
5.委託書(委託仲介公司)

   
Q15 若未及在外勞入境前與其約定榮歸儲蓄,而欲在其入境後實施應注意那些 ?TOP
  一般榮歸儲蓄應在外勞入境前即讓外勞了解並簽同意書,如此制度較容易推行,倘若制度實施 時是在外勞抵台後,則須特別重視溝通問題,充份 溝通是避免反彈或抗議之最佳良策,且不宜下猛藥,須考量外勞的接受程度,以免外勞突然性的集體罷工或怠工狀況發生。
   
Q16 外勞入境後雇主須負擔多少就業安定費給政府?TOP
  由雇主依政府規定為所聘僱外國人境之次日起算,每二個月劃撥至勞委會就業安定基金專戶金額如下:
1.製造業勞工: 2000元/人月
2.公 共 工 程 : 2000元/人月
3.一 般 營 造 : 1900元/人月
4.家 庭 幫 佣 : 5000元/人月
5.家 庭 監 護 : 2000元/人月
   
Q17 可否有其它方法專案申請女傭?TOP
  有下列三種特殊可以專案申請女傭:
1.家中有三胞貽以上,且必需在三歲以下就可提出申請。
2.外商公司在台之外籍總經理或資本額新台幣二億元以上之外籍部門主管,也可專案申請外籍幫傭。
   
Q18 外勞的薪資是否要隨本國基本工資調整發給?TOP
  外勞薪資的發放,依勞基規定,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的下限,目前基本工資為 一五八四○元, 未來若基本工資有調漲,則外勞薪資也需隨之調整。
   
Q19 突發狀況處理之訓練應包括那些 ?TOP
  外勞來到陌生的工作環境對使用不同語言的工作伙伴,當遇到突發緊急狀況時,常表現出茫然 不知所措,因此雇主在這方面應加強訓練,期讓外勞都能充份了解。 1. 發覺有影響安全之各種狀況時,應馬上向現場主管報告。 2. 所有場內之安全、消防設備,每人均需熟悉操作及使用方法。 3. 重大事故發生時,應接受指揮全力救災。
   
Q20 就整體而言,那一國籍的外勞較適合我的需求?TOP
 

 

泰國

菲律賓

印尼

越南

聰明

 

yes

 

 

勤勞

yes

 

yes

yes

責任感

yes

 

yes

yes

工廠

yes

yes

yes

yes

營造工

yes

 

 

 

幫傭

 

yes

yes

 

宗教信仰

yes

yes

yes

 

語言溝通

 

yes

 

 

教育程度較高

 

yes

 

 

服從性

yes

 

yes

yes

逃跑情形

 

yes

 

 

   
Q21 哪些情況雇主會被撤銷聘僱資格?TOP
  1.未依規定繳交就業安定費。
2.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
3.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4.未依規定替所聘之外國人辦理體檢。
5.經查獲其申請文件有不實者。
6.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情節重大者。
7.私下轉換所聘僱之外國人。
8.被監護人往生,而不具其它聘僱資格者。
   
Q22 來台工作期間,因家中有事而中途解約返國,請問該何時辦理遞補?TOP
  依現行法令規定,外傭因聘僱係消減後須離境者,得申請遞補。雇主申請遞補,應於外傭離境日起一個月提出,未於期限內提出者不予許可,僅予備查函。如果核淮遞補函下來,必須在六個月內引進,否則,逾期將失效。
   
Q23 如果外籍勞工入境不適用或體檢不合格時其處理為何?TOP
  1.外籍勞工入境體檢不合格遣返。
2.外籍勞工於工作期間表現不良不適用遣返。
3.欣聯公司負責訂機票將外勞遣返回國並辦理遞補。
   
Q24 雇主在外勞連續曠職數日後,依規定向相關單位報備,結果外勞返回工廠,請問雇主可否繼續雇用?TOP
  1.外勞連續曠職三日以上,雇主應通知各相關機關,並通知勞委會,由勞委會撤銷聘僱許可,但若該外勞返回工廠,而原雇主仍願再繼續雇用,則雇主應比照訴願期間,在撤銷聘僱許可處分發文日後一個月內辦理。但若該外勞在曠職期間內有為他人工作之情事者,依就服法第五十四條,則仍應予以遣送出境。
2.外勞曠職若未滿三日而原因若較單純如感情不順,家中有事憂心.,且該外平時工作表現良好,則雇主可考慮繼續留用,但亦應給予適當處罰,以免其他外勞仿效。但若係因與非法集團有接觸,則為免該外勞他日又再逃跑,且更不能讓該外勞引誘其他外勞逃跑,建議雇主應考慮予以遣送。
   
Q25 外勞因體檢不合格,何時該遣返?TOP
  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聘僱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僱主應於14日內、將所聘僱之外國人辦理出境。
1.聘僱許可經撤銷或聘僱之外國人辦理出境。
2.外國人依規定健康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辦理健康檢查者。
3.外國人健檢合格,但僱主未依期限辦理核備,而取得不予核備函者。
4.申請聘僱許可經駁回者。
5.申請外傭居留證經駁回或外僑居留證經撤銷者。雇主應於前項外國人出境後七日內,檢具出境外國人之名冊及離境證明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警察機關與衛生局院.,並副知主管機關,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與內政部警政署,並由欣聯公司辦理遞補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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